摘要
一、新课改背景下义务教育阶段的文体教学
2001年的《全日制义务教育语文课程标准(实验稿)》遵循了1992年和2000年义务教育阶段语文教学大纲的基本精神,坚持工具性和人文性相统一,全面提高学生的语文素养,在文体教学上有了新的突破。在第三学段(小学5~6年级)的阅读教学中没有提到"记叙文""说明文"的概念,而是改称"叙事性作品""说明性文章"。阅读教学还强调读文学作品,提倡课文类型多样化。
出处
《教学与管理(中学版)》
北大核心
2014年第7期39-40,共2页
Journal of Teaching and Manag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