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2014年1月10日,曾经逃亡到北京的英国性侵儿童罪犯尼尔·罗宾森在英国当地法院受审。流亡期间,他"堂而皇之"地在北京某国际学校任外教,并娶妻成家。直到2013年4月才案发并被引渡回英国。经过审判,尼尔·罗宾森被判犯有非法性侵幼女、强暴猥亵等共计31项罪名,处以有期徒刑12年。这样一个劣迹斑斑的恶魔如何能够逍遥法外,安之若素地"正常"生活和工作,并随时可能再对儿童或妇女伸出魔爪——这激起了人们的愤怒,同时也引发了对于性犯罪信息公开制度的讨论。
出处
《检察风云》
2014年第13期58-59,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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