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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裹单上名目不一的收费“足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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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包裹单是邮政营业窗口常用的单式,其上详细地记载着相应包裹传递的可靠信息,是印证邮运史的极好凭证。寄递民用包裹收取资费的标准,在各个时期的《国内邮件处理规则》(以下简称《规则》)中都有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邮电部于1991年12月28日颁布并实施的《规则》第105条规定:民包资费标准,按《国内包裹资例表》规定收取。
作者 洪忠基
机构地区 浙江
出处 《集邮博览》 2014年第7期60-62,共3页 Philatelic Panoram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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