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从启动试点到全面推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工作已历经六年.西方国家因国有企业数量较少,且政府一般不直接经营,没有独立的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因此,无论是从理论还是实践来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都无多少外来经验可供借鉴.民族自治是我国重要政治制度之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在民族自治地区实施有哪些特殊性?如何通过制度安排进行处理?对于这些问题,尚无人涉及.为使讨论具有具体性,本文以广西为例进行探讨.一、广西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实施的现状及问题(一)预算实施的进展情况.依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推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意见》,广西从2009年开始在自治区本级国资委、农垦局监管(所属)的45户国有企业中开展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试点,收取和安排国有资本收益,经过试点后,从2012年起在自治区一级国有企业中开始单独编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但在地级市尚未全面实施.(二)广西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收支制度与收支情况.
出处
《经济研究参考》
北大核心
2014年第29期7-9,共3页
Review of Economic Researc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