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生态原产地标志作为地理标志的升级版,是原产地标记的一种.我国的生态原产地产品保护标志,在国外又称为生态标签,或者环境标志(绿色标志).1971年,联邦德国率先提出“生态标签”的概念,并于1977年推出了世界上第一个生态标志——“蓝色天使”;1989年,美国实行了绿色标志制度;1992年,欧盟出台生态标签(Eco-label)体系,推出了“欧洲之花”生态标志,并颁布了《政府采购应符合生态标准》等一系列指南,鼓励政府采购并使用贴有“欧洲之花”产品;2012年9月,我国国家质检总局以部门规章的形式颁布了我国的生态原产地保护制度.我国的生态原产地产品是指产品生命周期中符合绿色环保、低碳节能、资源节约要求并具有原产地特征和特性的良好生态型产品.[1]目前,世界上有50多个国家和地区推行了生态标签制度.广西具有的良好生态环境为广西后发展奠定了生态优势,如何在当前全球推行生态经济的大势下,在国际贸易中绿色贸易壁垒盛行的市场环境中,将广西的生态优势转为竞争优势,是政府急需考虑的问题.
出处
《经济研究参考》
北大核心
2014年第29期34-35,共2页
Review of Economic Research
基金
2013年广西哲学社会科学研究课题"广西地理标志区域产业品牌化研究"(项目编号:13FJY0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