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文献+

西安市大幅提高社区工作经费标准

原文传递
导出
摘要 4月25日,陕西省西安市委、市政府办公厅下发了《关于提高全市社区工作经费标准的通知》(市办发[2014]47号)。《通知》规定,从4月1日起,全市社区工作经费从每年3.5万元提高到20万元(含社区党建经费)。其中市以上财政负担2/3,区县财政负担1/3。这是西安市2008年以来第四次提高社区工作经费标准。
作者 杨贵洲
机构地区 西安市民政局
出处 《社区》 2014年第18期15-15,共1页 Community

相关作者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机构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主题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浏览历史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