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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峡两岸离婚制度之比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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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祖国大陆与台湾地区民众同根同祖,具有共同的伦理道德标准。但由于历史原因和两岸相隔的影响,加上外国文化的混杂冲击,在道德观念和标准上存在着一定的差异。反映在婚姻关系上,两岸相隔50年,对婚姻制度的认识有同有异。随着两岸交流的增多,男女通婚比率不断上升,离婚案件亦日益增多,对两岸离婚制度的比较研究愈发显得重要。一、离婚的标准祖国大陆现行的《婚姻法》第25条第2款规定:'……如感情确巳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这表明。
作者 王胜芳
出处 《现代台湾研究》 2000年第3期65-69,共5页 Modern Taiwan Studi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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