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加强安全生产专项施工方案,施工组织设计及安全技术交底的制定、审核、落实。施工单位应在施工组织设计中编制安全技术措施和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方案,对下列达到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编制专项施工方案,主要包括:(1)基坑开挖深度超过五米(含五米)的基坑、槽并参与采取支护结构施工的工程;或基坑虽未超过五米但地质条件和周围环境复杂的,地下水位在坑底以上的,另外加相关的降水工程。(2)基坑、槽超过五米的土方开挖工程。(3)起重吊装工程。(4)模板工程。(5)高度超过24米的落地式钢管脚手架;附着升降式脚手架;悬挑脚手架;门型脚手架;挂脚手架;吊篮脚手架;卸料平台。(6)拆除、爆破工程。(7)塔式起重机。(8)施工用电。(9)外用电梯。(10)物料提升机。
出处
《科教导刊(电子版)》
2014年第14期151-151,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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