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基于理念、财政及技术手段等因素,国家侵权精神损害赔偿制度在历史上曾一度缺失,在破除重重遮蔽后,其终得以确立。然而,《国家赔偿法》(2012年修正本)第35条的规定在体现进步性的同时也存在着种种伤痛,亟需在厘清现存问题的基础上提出改进方案,以期更好的保障中国人权事业的发展进步。
出处
《社会科学家》
CSSCI
北大核心
2014年第6期103-107,共5页
Social Scientist
基金
国家社科基金青年项目"行政诉讼司法政策研究"(12CFX024)
国家社科基金青年项目(09CFX042)
中国法学会课题"国家权力法治化视野下的行政许可监督研究"(CLS(2013)C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