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本文围绕同业与异业两种联合社形态,以"组织化潜在利润—合作社产品异质性—谈判成本—合作社制度创新"作为研究主线,对这两类联合社的不同制度变迁生成路径进行了理论解释,得出了如下结论:当存在着联合的潜在利润时,产品同质性的合作社群体联合谈判成本相对较低,更容易发生诱致性制度变迁从而生成同业联合社;产品异质性的合作社群体,由于产品的差异容易导致合作社之间利益需求的不集中,自发联合的谈判成本过高,从而很难自发形成联合社,一般要在政府或公共部门的干预下,通过强制性制度变迁的方式能生成异业联合社。
出处
《江淮论坛》
CSSCI
2014年第4期67-75,共9页
Jiang-huai Tribune
基金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面上项目(71273267)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青年项目(13CJY080)
农业部项目(34113041)
农业部软科学(201407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