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从2014年开始,我国各地公共租赁住房和廉租房并轨运行,二者统称公共租赁住房。并轨运行后,公共租赁住房的租金定价模式将发生变化。本文分析了并轨运行后城市公租房定价情况,提出公共租赁住房租金定价模式可使用收入法和市场法相结合的动态调整定价。在此基础上,提出完善公共租赁住房定价模式的相关对策建议。
出处
《价格理论与实践》
CSSCI
北大核心
2014年第5期52-54,共3页
Price:Theory & Practice
基金
河南省教育厅2012年度科学技术研究重点项目指导计划(12B6300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