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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职工禁忌从事的劳动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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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一、禁忌从事的劳动范围 (一)矿山井下作业;(二)体力劳动强度分级标准中规定的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的作业;(三)每小时负重6次以上、每次负重超过20公斤的作业,或者间断负重、每次负重超过25公斤的作业。
出处 《健康必读(健康新语)》 2014年第5期47-47,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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