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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推行机动车驾驶人交通安全信息卡的几点质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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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陕西省4月27日发布《通告》:自2014年5月1日起,凡持有陕西省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核发机动车驾驶证的驾驶人,必须领取和使用交通安全信息卡。对违反本通告的行为,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根据性质和情节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处理。依据该《通告》规定,本人现已成为违反本通告之嫌疑人了,作为违规现行人,本人对此《通告》特提出以下质疑:
作者 赵竹青
出处 《公共管理研究》 2014年第2期45-46,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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