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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林业局长的“生意”——丰都县林业局原局长刘武洪行贿受贿案透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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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2013年5月4日,九龙坡区检察院。“我在任期间,多次收受他人贿赂大约有300万元。”重庆市林业局计财处原副处长凌某(另案处理)供述。“他人”之中。就有丰都县林业局原局长刘武洪。办案人员顺藤摸瓜。调查发现刘武洪不仅行贿上级,还收取服务对象贿赂达41万元。
作者 松子
出处 《当代党员》 2014年第7期72-73,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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