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混合企业不能为了混合而混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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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混合企业应该是政府、社会、国企、民企的共同需要,千万不能为了混合而混合,混合如果成为政治任务,就一定会出问题。对于政府来说,完成国企制度从“政权本位”向“产权本位”转变,解决公有制和市场经济的“兼容”问题是推动混合所有制发展的动力;对于国企来说,希望真正实现市场化生存;对于民企来说,希望遏止垄断行为,开放竞争性领域,解决“赚钱的不让干,让干的不赚钱”的问题。只有让四方需要在混合中得到实现,
作者 徐根兴
出处 《党政干部参考》 2014年第12期53-53,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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