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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检新政,正本清源之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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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根据公安部、国家质检总局《关于加强和改进机动车检验工作的意见》(下称“意见”),公安、质监等政府部门不得开办车检机构,已开办的,9月底前必须彻底脱钧;自9月1日起,试行非营运轿车6年内免检;不得指定检验机构,推动机动车异地年检。
作者 张敬伟
出处 《大众标准化》 2014年第6期28-28,共1页 Popular Standardiz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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