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2013年5月11日,河北省委、省政府出台了《关于实施农村面貌改造提升行动的意见》,决定用3年时间,对全省近5万个行政村面貌进行配套改造、整体提升[1]。农村面貌改造提升行动主要针对当前河北省广大农村环境脏乱差、村庄布局零乱、房屋结构陈旧、基础设施不配套、公共服务水平低等突出问题,实施“环境整治、民居改造、设施配套、服务提升、生态建设”五大工程。通过对衡水市农村的调查发现,农村面貌改造提升工作启动以来,农村村容、村貌,以及农民生产、生活环境发生较大变化。
基金
2014年度衡水市社会科学研究课题<衡水市农村面貌改造提升中的文化建设研究>(课题编号:2014085B)研究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