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在美国,法律规定往往十分简单,留下大量的空间供专门的行政机关制定具体的规则,行政立法逐渐成为政策发布的主要形式。但是,由行政机关行使准立法权,又产生了民主正当性不足的问题,于是行政立法听证制度的重要性日益凸显。作为最重要的征求意见程序,听证制度既促使行政立法更加反映民意,又有利于平衡不同群体之间的利益;但同时也增加了决策成本,降低了行政效率。一百年多年来,美国的行政立法听证制度一直处于不断修正和发展之中,试图在行政效率与民主正当性的两难中寻找一条适当的路径。
出处
《山东行政学院学报》
2014年第6期72-77,共6页
Journal of Shandong Academy of Governanc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