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将20世纪上半叶陕西法学教育的发展划分为西北联大前期、西北联大时期和西北联大后期三个阶段。基于民国档案与原始期刊,勾勒出1937年9月到1949年期间法学高等教育的历史发展脉络。研究结论认为:在晚清与五四运动前后,陕西乃至西北法制体系与法学高等教育虽有一些萌芽,但极为稚嫩和微弱。西北联大以其"一切为了抗战"的法学教育理念和实践,承袭了京城法学教育衣钵,续接了陕西法学教育的学脉,引进了西方法律思想及教育体制,奠定了当代法学教育的基础,启蒙了民众的现代法律理念,开启了西北地区民间法与国家法的初步融合,其法治思想与精神和开发西北的历史重任,至今仍为西北学府所传承。此外,还在工程技术立法、农业技术立法、预防疾病立法、师范高等教育立法方面作了开拓性探索。
出处
《西北工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14年第2期101-108,共8页
Journal of Northwestern Polytechnical University(Social Sciences)
基金
西北工业大学人文社科与管理研究基金(3102014RW00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