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服务型政府的合法性构建起源于理论探讨,成熟于实践的推动尤其是中央决策层的关注和认可。但无论是在理论界还是实务界,关于服务型政府的认识还存在明显偏差。只有超越职能、行为等单一角度而从"模式"的意义上将服务型政府理解为社会治理模式的历史更替,才能真正消解关于服务型政府认识上的分歧。只有从模式之构成要素出发,才可以从整体上把握服务型政府并寻求现实的构建路径,也唯有从"模式"来构建服务型政府,才能真正实现政府治理的深刻转变。
出处
《学习论坛》
北大核心
2014年第7期43-48,共6页
Tribune of Study
基金
作者主持的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历史类型视角下行政人员人格构建机制研究"(12CZZ024)
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基金项目"服务型政府建设与独立人格构建机制研究"(10YJC630342)
北京理工大学基础研究基金项目"历史类型视角下行政人员人格构建机制研究"(20122142005)的阶段性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