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本文以养老保险法律关系中政府主体行为作为研究对象,以权利义务为视角,着重强调了政府在养老保险之中的规划指导和监管服务的责任。政府养老的责任不仅源自于宪法和法律的规定,更是源自于自然法的要求。通过本文的研究发现,针对当前我国政府在养老保险法律制度之中的地位和作用,政府还应当从扩大养老保险覆盖面、出台政策支持文件、引入基金运作公司及加强权力监督等五个方面来发展完善养老保险制度,提升服务监管水平,更好地保障老年人的权益。
出处
《云南行政学院学报》
北大核心
2014年第4期133-137,共5页
The Journal of Yunnan Administration Colleg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