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人类社会是通过集体行动诠释社会生活的内容的,但集体行动必须有秩序,并需要去获得行动的一致性。因而,长期以来,人们在如何获得集体行动的一致性方面,展开了持续的探讨和争论。在此问题上,往往锁定了价值、规则和规范三个要素。应当承认,价值、规则与规范是无法完全割裂开来去加以认识的,它们之间存在着相互转化和相互包含的关系。但是,在行动过程中总是表现出以价值或规则或规范为引导的问题。在工业社会,对集体行动一致性的追求最终指向了对道德本源的形而上探讨,从而形成了昂格尔所说的在欲望的道德与理性的道德之间进行选择的二难困境。然而,在现实的社会运行中,随着官僚制组织的出现,理性的道德战胜了欲望的道德,表现为用规则去整合集体行动,其结果却压制了人性,造就了非人格化的机械系统。在后工业化进程中,我们构想了一种既能包容人的个性又能共同承担任务的组织形式——合作制组织。合作制组织将告别对规则的依赖,而是在规范的引导下开展行动。
出处
《天津行政学院学报》
CSSCI
2014年第4期3-11,2,共9页
Journal of Tianjin Administration Institute
基金
中国人民大学科学研究基金项目"重大基础研究计划--通过服务型政府建设去完善社会治理体系"(12XNL0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