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交巡警合一在我国有些城市进行着探索,而且在实行中有着分分合合的变迁。交巡警之合,是基于其职能有交叉之处;交巡警之分,则是由于道路交通状况和治安形势的发展变化引发了很多问题,如法律空白的尴尬、社会面违法犯罪流动性加大、公安效益难以评判、民警压力大之类。针对这些问题,公安机关应完善交巡警管理体制,不断探索和完善交巡警合一的警务模式,以更好地发挥其打击违法犯罪、维护社会治安、服务人民群众的重要作用。
出处
《湖北警官学院学报》
2014年第5期10-13,共4页
Journal of Hubei University of Polic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