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有尊严地活着,是我们许多人的追求。在这份尊严之中,就包含人格权。2003年6月25日,曾担任湖北省枣阳市市长、时年50岁的尹冬桂因为被指控犯有受贿罪而站在法庭被告席上。来自当时媒体报道的资料显示,当天的庭审现场,公诉人指控尹冬桂在担任枣阳市市委副书记、市长期间,涉嫌受贿6.6万元人民币、2000美元。除了贪污钱财,吸引大量媒体记者前来采访的主要原因是一个有关尹冬桂的传言:尹冬桂曾和100多名男子有染,还把她的司机包养了6年之久。事实如何呢?
出处
《法律与生活》
2014年第14期52-53,共2页
Law & Lif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