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文献+

两大法系早期信托制度演变的法律分析

下载PDF
导出
摘要 古罗马法上的信托和英国法上的信托一样,具有规避封建法律制度的起源功能,但两者的历史命运并不相同。对大陆法系和英美法系早期信托制度的历史考察之后指出,古罗马法信托消亡的原因在于其制度基础的丧失、其他制度的替代和古罗马法自身的发达;英国法信托发展的原因在于英国早期普通合同法的缺陷和普通法与衡平法的差异。
作者 符琪
出处 《周口师范学院学报》 CAS 2014年第4期79-81,共3页 Journal of Zhoukou Normal University
基金 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课题攻关项目"国际金融中心法制环境研究"(11JZD009)成果之一
  • 相关文献

参考文献6

  • 1周小明.信托制度比较法研究[M].北京:法律出版社,1996..
  • 2彼得罗·彭梵得.罗马法教科书[M].黄风,译.北京: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5.
  • 3阿瑟·库恩.英美法原理[M].陈朝璧,译.北京:法律出版社,2002:35.
  • 4密尔松.普通法的历史基础[M].李显冬等译,北京: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1999.Ⅱ.
  • 5F.H.劳森,B.拉登.财产法[M].2版.施天涛,等译.北京: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1998.
  • 6John H. Langbin: the contracttarian basis of the law of trusts[J], the Yale Law Journal, 1995(165) : 105.

共引文献90

相关作者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机构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主题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浏览历史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