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2000年 5月 24日起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扰乱电信市场管理秩序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文中简称“解释” ),对各地法院处罚严重扰乱电信市场的犯罪行为中罪与非罪,此罪与彼罪的界限作出了具体的规定。根据规定,严重扰乱市场的行为,情节严重的应当根据现行刑法的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出处
《天津市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
2001年第1期9-12,共4页
Journal of Tianjin Administrative Institute of Political Science & La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