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创业投资基金是金融创新的产物 ,在法律、经济和管理领域引起了巨大变革 ,但由于在法律上对其性质、形式、当事人之间的法律关系、退出机制的问题尚不清楚 ,使之无法进行规范运作。笔者分析了有限合伙型创业基金的法律性质、当事人间的法律关系、退出机制中的法律问题 ,认为我国应当为创业投资基金单独立法 。
出处
《华中农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01年第1期60-64,共5页
Journal of Huazhong Agricultural University(Social Sciences Edi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