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水”和“土”是水土流失的两个流失主体 ,水土流失归根结底是土地表层的侵蚀和水的流失。而评价水土流失程度的量化指标 ,即水土流失强度分级标准应同时包括两个流失主体的强度指标。我国目前采用的土壤侵蚀强度分级标准做为水土流失强度分级标准 ,不仅混淆了水土流失与土壤侵蚀这两个不同的概念 ,而且也是片面的、不准确的和不严肃的 ,有必要进行修改和完善。笔者认为 :水土流失强度分级标准应该体现同时含有两个流失主体的强度分级标准 ,缺一不可。
出处
《山西水土保持科技》
2001年第1期21-24,共4页
Soil and Water Conservation Science and Technology in Shanxi