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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 被引量: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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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随着改革进程的不断推进.对犯罪分子持有巨额不明来源财产的事实认定成为一个在法律上必须解决的问题.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的证明责任由控诉机关及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共同承担,其法定刑应加以具体规定,同时应考虑建立相应的配套措施,加强时本罪的预防.
作者 刘沫茹
出处 《黑龙江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 2000年第2期67-70,共4页 Journal of Heilongjiang Administrative Cadre College of Politics and La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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