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错案追究制是作为审判方式改革的配套措施,由全国各法院自行设立的法官责任追究制。其目的在于克服司法不公、确保审判质量。然而,错案追究制在实际运作中存在着诸多弊端;理论上设计的错案追究制也不够完美;法律、事实等因素的不确定性使得“错案”的界定显得无所适从;错案追究制又不能与审判方式改革的许多内容和谐运作,因此笔者倾向于不赞同在中国搞错案追究制。
出处
《黑龙江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
2000年第4期14-16,共3页
Journal of Heilongjiang Administrative Cadre College of Politics and La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