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刍议徇私舞弊案件涉及的原案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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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徇私舞弊犯罪案件的侦查权是由检察机关法纪部门行使.在刑法关于渎职罪章节规定中,涉及徇私舞弊犯罪的有13个条款,这中间又有五个罪名(即枉法追诉裁判罪、徇私舞弊不移交刑事案件罪、放纵走私罪、放纵制售伪劣商品犯罪行为罪、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罪)涉及"原案"的认定问题.所谓"原案"(也可称"前提罪"),是认定一些徇私舞弊行为是否构成犯罪的前提.根据罪名的犯罪构成要件方面来看,构成这五个徇私舞弊罪名的必要条件是前续行为必须已构成了犯罪,只有了这样的前提条件,才有查办渎职犯罪案件的后续行为.在某种意义上讲,这类犯罪行为的构成是前罪续后罪.
作者 夏恩静
机构地区 郫县人民检察院
出处 《中共四川省委省级机关党校学报》 2001年第1期63-64,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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