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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业板挑战公司法 被引量: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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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随着《中国创业企业股票发行上市条例实施细则(草案)》的亮相,人们翘首期盼创业板的推出。然而,该条例和我国商法领域中最为重要的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尚有七大抵触之处。 抵触一:股本规模。 《公司法》要求上市公司的股本规模不少于5000万股,面向公众发行股比例不少于25%。
作者 含笑
出处 《经济月刊》 2001年第4期52-52,共1页 Economic Monthl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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