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技术仲裁监测的实质是一个取证的过程 ,是环境监测为环境管理服务的重要体现。适用于污染纠纷双方无法协商解决 ,而通过双方认可的第三方进行仲裁情况下的监测取证。在实际工作中 ,由于环境监测部门的职责所决定 ,环境监测部门一般不是以仲裁者的姿态出现在纠纷处理过程中 ,而是受雇于仲裁者(即服务于仲裁者)进行污染现场的调查与取证工作 ,为仲裁者在裁决时提供充足的具有代表性、准确性经得起科学检验的证据 。
出处
《辽宁城乡环境科技》
2001年第1期17-18,16,共3页
Liaoning Urban and Rural Environmental Science & Technolog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