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中国加入WTO后,外资银行将更多地进入我国,并将在更大范围内被允许经营人民币业务,包括:自中国加入WTO开始,允许已获准经营人民币业务业的外资银行在其他已开放人民币业务的地区办理业务,在5年的过渡期内农步取消对外资银行经营人民币业务的地域和客户限制,允许外资银行对个人开展人民币业务的地域和客户限制,允许外资银行对个人开展人民币业务,对外资银行人民币业务实行国民待遇和审慎金融管等,这一切都给监管部门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因此,如何尽快完善和加强对外资银行人民币业务的监管成为一个紧迫而重要的问题,本文拟就此做一些初步的探讨。
出处
《重庆社会科学》
2001年第2期38-41,共4页
Chongqing Social Scien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