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目前,中国有113亿农村剩余劳动力,新疆以现有土地测算,农村实行劳动力剩余量为75-120万之间。做好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对于提高农民收入,促进农村贫困人口脱贫致富,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和保持农村社会稳定,逐步缩小城乡差别具有重要意义,也是促进农村商品经济发展,加快农村小城市建设,实现城乡统筹就业的需要。从社会发展角度看,农村劳动力向非农产业的转移,农村劳动力的城市化进程是社会经济发展的客观规律,新疆加快农村劳动力转移,必须牢固树立城乡统筹就业、兴利除弊的指导思想,实行两条腿走路:一是促进就近就地转移;二是鼓励城市化非农就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