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在孟加拉国、广泛地收取卫生机构的非法定费用是“寻租”行为的一种普遍形式。非法定费用来自以现金形式支付的医疗服务费用、直接购买药品的费用、内外科必需品费用以及服务可及性费用。利用观察与访谈方式 ,本研究探讨了孟加拉国三类卫生机构 (初级卫生机构 ,地区医院以及医学院附院 )中法定费用与非法定费用之间的关系。同时估计了这些机构中不同收入阶层和不同付款人类型的支付水平 ,从而强调了与非法定费用有关的潜在的公平、价格以及机构问题。不仅具有明显的收入与公平效果 ,同样还显示了与病人有关的满意度、对质量的理解以及与卫生服务的支付能力有关的直接作用。从而推断出在孟加拉国 ,卫生部门改革六个领域中的机构与非法定费用的作用 ;法定政策的替代、降低福利产品的生产、对高收入的重新分配、被曲解的人类资源的发展。
出处
《国外医学(卫生经济分册)》
2001年第1期24-31,共8页
Foreign Medical Sciences(Health Economic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