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传统的税收理论认为,税收具有无偿性、强制性和固定性。这是一种十分片面而有害的理论,必须彻底消除和清算。税收不是国家凭借政治权力参与国民收入的分配,而是社会物质财富通过政府或国家而进行的在全社会劳动者之间的必然分配,它体现的是社会劳动者共同创造价值或财富,从而在不同层次和不同领域之间以税收的形式进行分配,共同分享劳动成果的社会经济关系。据此,传统的税收“三性”应改为税收具有有偿性、自愿性和变动性。
出处
《当代财经》
CSSCI
北大核心
2001年第3期38-41,共4页
Contemporary Finance and Economic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