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社会保险费是以强制性征缴为基本特征的。但是,由于种种原因,这种强制性在征缴实践中往往难以完全实现,以致造成了保险费严重拖欠的局面。影响了养老金的社会化发放,影响了整个社会保障体系逐步建立和完善的进程。在这种形势下,有的省市采取了地税代征的改革措施,试图借助税收的各种强制机制,以改变保险费严重拖欠的态势,这种改革举措实施后,有人欢呼,进而仿效;有人摇头,坐而静观其变。
出处
《经济工作导刊》
2001年第5期17-18,共2页
Economic Working Guide Periodica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