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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细辛不过钱”浅谈 被引量: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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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一肇源宋·唐慎微《证类本草》说:“细辛,若单用末,不可过半钱匕,多即气闷塞,不通者死”。自此以降,沿袭者甚众。清汪昂在《本草备要》中说:“细辛不可过一钱,多则气不通闷绝而死”。严西亭等在《得配本草》中也说:“其性极辛烈,气血两虚者,但用一二分亦能见效,多则三、四分而止。如用至七、八分以及一钱,真气散,虚气上壅,一时闷绝。”上述如出一辙的记载,导致了后世形成“辛不过钱”的定见。笔者认为此说其又有四:一是指“单用”;二是指作“散剂”使用;三是强调用量不可超过一钱;四是强调多用会产生“闷塞不通”的情况。《本革新编》指出:“细辛,止可少用,而不可多用,亦止可共用,而不能独用。”张隐庵曾有这样一段论述:“宋元祐陈承谓细辛单用末不可过一钱,多则气闭不通而死,近医多以此语忌用。
作者 徐经印
出处 《中医药学报》 CAS 北大核心 1991年第6期28-30,共3页 Acta Chinese Medicine and Pharmacolog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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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被引文献1

  • 1 郑怀美.妇产科学[M].第三版.北京:人民卫生出版社,1991.346

引证文献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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