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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陆路通关改革后企业怎样通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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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广东陆路进口通关程序 进口转关运输货物按如下程序办理手续: 1、进口转关运输货物在运抵进境地海关1小时前,申请人向指运地海关提前办理申报手续,录入<进口货物报关单>电子数据,在报关单运输工具栏目录入转关标志"@"符及<进境汽车载货清单>条形码号,并在提运单号栏目录入承运车辆的车牌号,向指运地海关进行电子申报.
作者 郑莉
出处 《中国海关》 2001年第3期31-33,共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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