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一、科协对学会实行业务主管是党和国家赋予科协的重要职能学会(协会、研究会)是自然科学工作者的群众性学术团体,是社会团体的重要组成部分。科协是所属社会社团的业务主管单位,有其历史渊源。1959年7月,国家内务部函复中国科协"今后学会作为全国科联的组成部分,也不再向政府履行登记立案手续,而由中国科协与有关业务部门商榷,并颁发印章"。1985年11月,国家科委与中国科协决定:"自然科学方面的学术组织的建立委托中国科协审查,申请加入中国科协的,由中国科协常委会审批"。1990年10月国家科委明确:中国科协负责审查并管理全国性科协社团,1991年2月民政部、国家科委再次通知:"关于全国性自然科学、技术科学、学术性和科普性的团体的审查和管理均委托中国科协负责。
出处
《科协论坛》
2000年第6期29-31,共3页
Science & Technology Association Foru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