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受益权的撤销探析──《保险法》有关条文的修改意见
出处
《当代法学》
2001年第4期50-52,共3页
Contemporary Law Review
-
1蓝邓骏,何菲.关于撤销保险受益权的研究[J].中国保险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1(2):45-46.
-
2李培华,马凤春.股东代表诉讼范围之研究——以公司合同债权人为例[J].重庆科技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2010(24):54-57.
-
3李月红.浅谈对人身保险合同中的受益人的看法[J].企业导报,2012(13):186-186.
-
4杜颖.对我国保险法受益人规定的思考[J].经济经纬,2002,19(4):73-75. 被引量:6
-
5受益人故意造成被保险人伤残将丧失受益权[J].兵团建设,2009,0(10):34-34.
-
6樊启荣,程芳.试析第三人代付保险费之法律效果[J].广州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8,7(1):21-24.
-
7王晓红.我国保险受益人丧失受益权规定中存在的问题[J].辽宁经济,2005(2):63-63. 被引量:3
-
8马宁,郁琳.保险法诉讼时效起算点法律漏洞的弥补——以《保险法》第26条第1款和第60条第1款为分析对象[J].保险研究,2011(2):116-120. 被引量:5
-
9孙巧慧,兰虹.受益人故意致害行为之保险金归属问题分析[J].中国保险,2013(12):36-37. 被引量:1
-
10罗强,李海松.我国《保险法》对受益人规定的缺陷及立法完善[J].郑州经济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4,19(1):49-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