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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叉促销 借力打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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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疑问在国家税务总局不久前出台的《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办法》中,第40条分别对一般企业及白酒类企业的广告开支的税前扣除作出了明确的规定:前者不得超过销售额的2%,后者则为零。该办法适用于所有地区、所有行业、各种组织形式的内资企业,除外资企业,受影响的企业不在少数。在这种状况下,那些对广告依赖性较大的医药企业应该如何进行促销呢?
出处 《科技智囊》 2001年第4期96-97,共2页 Think Tank of Science & Technolog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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