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文献+

村卫生组织建设与管理——第九讲 农村医疗保健制度(三)

下载PDF
导出
摘要 一、合作医疗保健制度要完善、发展传统的合作医疗制度,是建立在“三级所有,队为基础”,统一经营、分工的集体经济基础上的,如今农村实行了以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集体经济相对有所削弱。农民的生活水平有了提高,群众的医疗需求也在不断地变化。面对这些新情况,新问题,合作医疗制度不能简单的重复,沿用过去的老一套的管理方法,而应有所创新、完善、发展。 1.举办的形式要多样化。目前一个村,一个乡的合作医疗制度,其基金的标准,补偿的范围都只有一个指标,难以满足不同层次人群的需要。假如在一个乡能有多种基金标准,就有相应的多种补偿范围,让群众自由选择参加,凭证就医。
作者 尹东
机构地区 江苏省卫生厅
出处 《中国乡村医生》 1991年第12期44-45,共2页
  • 相关文献

相关作者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机构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主题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浏览历史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