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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出让成片开发振兴大连经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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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我国城市土地,过去一直囿于国有制的观点,长期实行行政调拨无偿使用的体制.事实证明,它与有计划的商品经济的发展越来越不相适应.我国城市土地使用制度的改革势在必行,其核心就是要逐步建立、实行和完善土地有偿使用的机制和体制.其中,土地出让和转让就是这种机制和体制的重要形式之一. 1988年5月4日国务院颁发的《关于鼓励投资开发建设海南岛的规定》第六条指出:“海南岛国家所有的土地实行有偿使用.海南省人民政府可依法将国家所有土地的使用权有偿出让给投资者,土地使用权出让一次签约的期限根据不同行业和项目的具体情况确定,最长期限为七十年.”尔后。
作者 饶会林
出处 《财经问题研究》 CSSCI 北大核心 1992年第2期8-11,共4页 Research On Financial and Economic Issu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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