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我国经济特区的改革开放和建设发展已历经11年.11年来,凭借中央给予的有别于内地的特殊优惠政策,深圳、珠海、汕头和厦门这4个先行开放的经济特区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就,创下了可以与“亚洲四小龙”相媲美的经济奇迹,为中国赢得了国际声誉.以深圳为例,在中央给予的“收入全留,自求平衡”的优惠政策下,深圳市充分利用毗邻香港的地理优势,艰苦创业,开拓创新,把深圳初步建设成为了一个以工业为主、工贸技相结合,外向型、多功能的综合性经济特区.在财政工作方面,深圳市财政从政策、财力和制度上,先后采取了一系列的措施。
出处
《财经问题研究》
CSSCI
北大核心
1992年第2期12-16,共5页
Research On Financial and Economic Issu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