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外汇案件的管辖,是指管汇机关、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海关和公安机关直接受理外汇案件的范围及权限的分工,是我国外汇查处法律程序的一项重要内容。外汇领域违法情况比较复杂,大量的案件在行政机关受处,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则要由(或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犯罪主体的刑事责任。显然,外汇案件查处,不仅限于行政管辖,也涉及刑事管辖。目前,我国外汇查处领域行政程序立法尚不完善。已有的程序法规不够统一,甚至相互矛盾,给使用带来一定困难。在查处实践中。
出处
《国际经济合作》
CSSCI
北大核心
1992年第1期17-18,共2页
Journal of International Economic Coopera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