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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承认和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核心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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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社会主义经济究竟应采取怎样的经济类型?在经济学界的艰苦探索中,在社会主义经济建设的实践中,我们终于对这个问题有一个逐步明确的认识。1984年,《中共中央关于经济体制改革的决定》中明确指出;“社会主义是在公有制基础上的有计划的商品经济”,“商品经济的充分发展是社会经济发展不可逾越的阶段,是实现我国经济现代化的必要条件”, “社会主义必须大力发展商品经济”。在大力发展社会主义商品经济的过程中,必然导致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形成。承认社会主义经济是市场经济,不仅因为市场经济赖以运行的基本机制——市场调节已在国民经济中占相当的比重,在某些领域中甚至起到主导作用。
作者 沈太基
出处 《山西财经学院学报》 CSSCI 北大核心 1992年第5期13-17,共5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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