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一、改革开放14年,我国投资、资金管理体制有了很大发展和变化我国的投资管理体制初始形成于“一五”时期,其主要特征是政府作为单一的投资主体,包揽了各行各业和几乎所有企业的投资活动,项目决策权高度集中于政府(尤其是中央政府)手中,通过各级行政部门层层报批的繁杂程序后,由国家计划部门审批立项,以指令性计划方式下达实施,并完全用计划和行政性手段进行调控。与之相对应,在投资资金渠道方面,基本上是以国家财政预算内拨款作为唯一的资金来源,采取按部门和按地区切块分配的方式,通过建设银行拨给建设单位无偿使用。这种高度集中的投资管理体制和单一的资金来源渠道,虽然对“一五”时期由国家集中有限的财力物力、保证156个大型骨干项目的建设。
出处
《投资研究》
CSSCI
北大核心
1993年第4期1-7,共7页
Review of Investment Studi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