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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展订单农业的调查与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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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一)订单农业的形式与作用,近年来,温州市各地订单农业发展态势良好,且订单的范围不断扩大,形式也日趋多样化。概括起来,主要有四种形式:一是农户同加工企业签订农产品购销合同,主要有南瓜、毛豆、芋乃、马蹄笋、豆角、蘑菇、野苦菜等等。如温州快鹿集团与永嘉县岩头镇于今年4月签订的农产品产销合同,按保护价收购该镇5个贫困村的80吨南瓜和50吨葱。二是农户同科研生产机构签订合同,主要是签订农作物制种、畜牧、水产、花卉种苗、苗种培育等合同。如市蔬菜研究所与菜农签订种子繁育购销合同,省海洋水产养殖研究所与养殖大户签订蚶苗等水产苗种培育合同。三是通过股份合作制形式,农户既同加工企业签订生产原料供应合同,又入股企业,成为企业生产经营的利益共同体。如闻名全国的温州虹丰粮油集团,同82户种粮大户签定了粮食收购合同,生产基地面积达11297亩,其中有31户种粮大户向虹丰粮农公司入股,成为公司股东,参与“二次分配”。四是通过政府组织和农村流通经纪人搭桥,跨地区、跨省、甚至跨国同外地客商和经营公司签订合同。如温州蒲城集团将“磨菇订单”发放到江苏、安徽大别山区,建立长期磨菇种植基地,年产值超过1000万元。
作者 陈育槐
出处 《农村经济导刊》 北大核心 2001年第1期33-33,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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